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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研发全新新能源乘用车,最高500万元奖励

,据财联社报道,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涂兴永介绍,对研发全新新能源乘用车,投保首台/首批次装备,以及在化学药、中药、医疗器械等领域获得新产品生产注册批件的企业给予 100 万元 - 500 万元奖励。

《措施》提出,加快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具体措施包括:

  • 支持企业新建或升级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平台,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按照项目投资额的 30%,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助。支持企业研发智能车控、智能座舱、智能驾驶、车端网联等智能网联汽车核心配套产品,给予最高 300 万元补助。

  • 对全新新能源乘用车研发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对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研发奖励给予最高 800 万元奖励,对新能源车型公告检测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

  • 对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取得用于垫付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的专项融资产品,给予最高 500 万元贴息补助。对建成投入运行并符合补贴标准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

此外,《措施》还提出全力推动电子产业集群稳链补链延链强链,相关措施如下:

  • 支持智能终端企业稳岗留工、上新品、调结构、稳增长、强智造、降成本,对企业新开发生产服务器、人工智能硬件,以及计算机、智能手机等终端高端产品和增量部分给予一定奖励。

  • 全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升级发展,持续强化投资支持,对实际到位投资 2000 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按照 12% 的比例,给予最高 500 万元资金支持。对实际到位投资 5 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类企业,给予最高 2000 万元贴息支持;对实际到位投资 2 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类企业,给予最高 1000 万元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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